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B2023018.1B1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5,000.00 | 39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企业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5)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或近半年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采购文件获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自行下载。
4、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1、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ak.sx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xggzyjy.cn/)〖《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1590915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御公馆6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899155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国军
电话:18991555988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