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所以盛民也”。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建设发展的价值旨归也是人,公共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是现代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市民群众对健康、安全、宜居、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
要理解何为公共工程文明施工,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不文明施工。在这方面,很多市民的真实抱怨值得倾听:比如,公共工程缺乏统筹协调、监督管理,道路反复开挖,地下管线重复建设;违规施工,防粉尘、防噪声、防光污染等措施不到位……这样的公共工程施工不仅造成交通拥堵、投资浪费,也导致环境污染、扰民、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给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困扰和烦恼。究其原因,要么是施工计划和工序论证不科学、衔接不严谨、统筹不系统,要么是施工盲目赶工期、讲进度、压成本,施工过程管理粗放,依法依规监管不到位。
现实中,一个城市的发展,总会有道路建设、轨道交通、通信、水利等各种各样的公共工程建设。不少市政工程建设都是复合型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不言而喻。比如,有的道路改扩建工程,沿线涉及项目众多、实施主体复杂,建设时序不尽相同。要找到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的“更优解”,关键在于科学统筹、规范管理、有序推进,避免重复开挖、交通拥堵和投资浪费等不文明施工行为。
文明亮度、民生温度,常常蕴含在市民群众关切的细节中。对此,各相关主体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进一步加强科学勘察、分析、研判、设计、论证等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做好精细、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施工计划和工序衔接。同时,对于会受到施工影响的周边单位、社区、居民等有关方面,要用心做好随访、复访、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回应和解决好群众关切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工程施工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此外,要深化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做实监管结果评价综合运用,更好发挥文明导向作用。比如,前不久,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就明确提出:“将企业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和招投标活动中的定标要素,及时曝光不文明施工行为。”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文明施工不仅是关系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小事”,也是关系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民生大事”。能否实现文明施工,让市民群众发自内心地满意,是检验公共工程建设成效的试金石。